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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21-08-20 13:14
(一)個人申辦流程 申請人到現居住地居住證受理點填寫《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相關申請材料,經受理點工作人員審核材料、繳費、取得辦證回執、在預約日期或之后憑回執領取居住證。 個人以從業提出申請的,仍需用人單位提交電子數據,未提交電子數據的,發給《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二)用人單位集中申辦流程 1、用人單位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工商注冊號到所轄地的勞動保障事務所業務窗口或公安機關的居住證受理點進行網上立戶,領取系統用戶名和密碼,同時領取或從居住證網站下載《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空白表)。 2、分發表格,指導員工如實填寫,并要求員工在表格背面粘貼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數碼照相回執,申請人為20—49周歲已婚育齡婦女的,還需粘貼計生報告單。收回《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并校對相關信息后在相片處加蓋騎縫公章。 在深圳市轄區內就業但居住在深圳市轄區以外的員工,用人單位可以為其申辦深圳市居住證。該員工的居住地址及編碼,采用該員工在深圳市的辦公地址及編碼。 3、用人單位工作人員登錄深圳市居住證/就業登記網上申報系統,按要求如實錄入申請人信息。 4、用人單位工作人員在系統的居住證辦理模塊中通過系統提供的查詢功能列出要申報居住證的人員并提交,同時打印辦證清單。 5、用人單位工作人員到所轄地居住證受理點遞交清單及申請表格等相關資料,統一繳納辦證費用。每張《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背面貼。受理點受理后打印辦證回執。 6、用人單位按預約日期或之后憑回執到原受理點領取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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