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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最佳答案
精裝修收房關注事項
一、看開發商是否具備合同約定的交房條件要查看開發商出具的兩書一表,這是收房的必要條件之一。實際為《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竣工驗收備案表》《入住計可證》。(要求看原件)現在我國的房地產業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上已形成大體統一的趨勢,問題比較少;問題比較多的主要是《竣工驗收備案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竣工驗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應該報主管部門備案。不能只看開發商有沒有這張表,同時一定要仔細察看各分項有沒有都備案,例如消防設施等。《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只要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后,發展商就應該對樓盤終生負責,出了問題,假如是開發商的過失,可以追究其責任。假如都沒有問題,可進行下一步,任何一項有問題,建議不要進行收房。
二、要求無條件看房。當您做完第一步時,想要進行看房時,很多開發商總是要求業主先補齊房款(假如面積漲水)、繳納公共維修基金(房屋總額的2%)、繳納一年的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然后方可以辦理入住手續,領取房屋鑰匙和相關資料,然后才能驗收房屋,假如房屋有問題交物業慢慢維修。無論是依據法律的規定和大部分購房合同的約定,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費用均不能作為開發商交付房屋的前提。在交付以前,業主有權先驗收房屋,發現有質量問題,開發商應限期維修,由此導致業主逾期入住的,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收房以繳納各項不應繳納的費用(公共維修基金和、產權代辦費、物業費等費用)為前提,開發商單方為業主收房設置了義務。而依據法律規定契稅、公共維修基金業主應該在辦理產權證書時向稅務部門和小區辦繳納,至于產權代辦費,業主完全有權選擇自行辦理產權證,開發商無權強行向業主收取該筆費用。由此看來開發商無權在入住時向業主收取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和產權代辦費等超出法律規定之外的費用,否則業主有權拒絕交納,開發商以此為由拒絕向業主交付房屋的,由此引發的延期交房等法律責任應由開發商承擔。假如開發商表示他是代為收取公共維修基金,則應該出具征收單位的委托授權書(原件),即使是房管局收取維修基金時,也須向購房者出具北京市財政局統一監制的北京市住宅維修基金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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