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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最佳答案
看你是否被判定采光權利益受侵犯.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下稱《規范》)的規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標準為大寒日≥2小時,冬至日≥1小時,老年人居住建筑不應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時的標準;在原設計建筑外增加任何設施不應使相鄰住宅原有日照標準降低;舊區改造的項目內新建住宅日照標準可酌情降低,但不應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時的標準。”
一般采光權屬于相鄰權的一種.同是對開發商也是一個強制性規定.但是你現在有選擇購買的權利.你可以放棄購買.如果開發商在買房前沒有和你說房屋的采光問題,你可以要求退款或者要求購買時約定對方補償.補償標準是你們協商的事情.一般對采光權的賠償包括光遮擋導致電費、采暖設施增加的費用,健康補償費、視覺污染費,因采光損失導致房屋價值貶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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