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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21-08-20 02:58
陽臺面積計算方法:
1、陽臺按結構形態分為凸陽臺、凹陽臺。具有兩個(含兩個)以上連續對外開放敞面的陽臺視為圖陽臺;只有一個對外敞面的陽臺視為凹陽臺;陽臺由凸凹兩部分構成視為凸凹復合型陽臺(以下簡稱“復合型陽臺“)
2、有頂蓋的不封閉陽臺、當其上蓋高度小于兩個自然層時。均按其圍護結構或圍護物外圍水平投影計算一半建筑面積。當其上蓋高度達到兩個自然層時,按其圍護結構或圍護物外圍水平投影計算四分之一建筑面積;當其上蓋高度達到三個自然層時,按其圍護結構或圍護物外圍水平投影計算八分之一建筑面積;以次類推。
3、對面積大于12.0平方米有柱凸陽臺,均視為架空,無論其上蓋高度如何,均按其圍護結構或圍護物外圍水平投影計算全部建筑面積。
4、對凹陽臺,當其對外開敞面寬度(陽臺寬度)小于2.0米時,其凹入深度(進深)不應超過2.0米;當其對外開敞面寬度大于或等于2.0米且小于5.0米時,其凹入深度不應超過2.5米;當其對外開敞面寬度大于或等于5.0米時,其凹入深度不應超過3米,否則,無論上蓋高度如何,陽臺進深超過允許值以外的部分均視為內廊,一律計算全部建筑面積。
5、對復合陽臺,其凸出部分按凸陽臺相關規定計算建筑面積,對凹入部分按以下兩種情況分別計算建筑面積:①、當陽臺凸出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積大于12.0平方米,或凸出部分最小凸出進深大于2.5米時,其凹入部分無論上蓋高度如何,均視為內廊,一律計算全部建筑面積。②、當陽臺凸出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積不大于12.0平方米且凸出部分最小凸出進深不大于2.5米時,陽臺凹入部分內側超過允許凹入進深的部分均視為內廊,一律計算全部建筑面積;凹入部分的開敞寬度小于2.0米時,其凹入進深不應超過1.0米;凹入部分的開敞寬度大于或等于2.0米且小于5.0米時,其凹入進深不應超過1.5米;凹入部分的開敞寬度大于5.0米時,其凹入進深不應超過2.0米。
6、當柱位于陽臺兩邊的墻體內,不專門向陽臺突出時,可不視為陽臺的柱。獨立的一段墻體視同為柱。
7、由欄桿分隔但陽臺板相連的兩個相鄰陽臺按一個陽臺計算陽臺指標并相應計算建筑面積。
8、對頂層和特殊層高(層高小于2.20米或大于4.50米)樓層的不封閉陽臺,以該棟建筑標準層高的二倍作為陽臺有無上蓋的認定標準;無標準層時,以6.00米作為認定標準。當頂層或退層陽臺的上蓋為斜屋面時,陽臺的上蓋高度取陽臺沿屋面傾斜方向最外沿(圍護欄)處陽臺板面至斜屋面上緣的垂直距離。
9、凹陽臺和復合型陽臺向結構內延伸的方向與陽臺開敞面不一致時,該延伸部分計算全部建筑面積。
10、當陽臺開敞寬度小于其寬度1/3時,計算全部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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