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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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應審核與物業公司之間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對于裝修押金的收取及退還是否進行了約定。 如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及第五十三條之規定,業主裝修房屋的,物業公司有權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并有權對業主在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加以制止,但物業公司無權向業主收取裝修押金。因此,在后一種情況下,有權要求物業公司退還押金;如果物業公司拒不退還的,可通過訴訟方式維權,但具體訴訟方案需結合相關證據來研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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